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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管理  

本专业是省级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专业,开设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两个方向。系统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的经济与法律基本知识,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及现代管理科学理论、方法和手段,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、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,毕业后能从事工商企业、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、人力资源规划、人力资源招聘、人力资源培训、薪酬管理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,具有较强创新意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  主要课程:管理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会计学基础、劳动经济学、组织行为学、薪酬管理、绩效管理、员工招聘、职业生涯管理、工作分析与职位设计、激励管理、人员素质测评、人力资源开发学、劳动法规与劳动经济等。
  与本专业有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有:企业管理咨询师、人力资源管理师等。
  学制四年,学完规定课程和学分,成绩合格者,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毕业证书。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,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